我国自动存包柜零售业各税目涉及的税种少则5~6个,多则十余个,自动存包柜零售业平均税负远高于全国水平,国家应当适当调低增值税,通过加快税制改革的方式,促进自动存包柜零售业良性健康发展。
在这一问题的调研中,他发现,自动存包柜零售业的宏观税负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0年比全国水平高15%,2008年比全国水平高69%;边际税负和全国水平相差更大,即便处于2002年最低时也比全国水平高45%,2004年差距最大,比全国水平高114%;而在第三产业中,自动存包柜零售业的宏观税负、边际税负也居前列。
尽管增值税是价外税,但它和其他流转税一样,税负最终转嫁消费者承担,建议国家借鉴欧盟改革现行增值税法律规定,允许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和涉及民生的服务业实行较低的增值税税率,以减轻消费者负担,改善企业发展的经济环境,促进自动存包柜零售业的发展,将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自动存包柜零售业增值税税率由18%减为12%。
同时,加快税制改革,对已在上海试点的营业税改增值税税制改革进行扩围,覆盖到与自动存包柜零售业密切相关的房屋租赁业、物业服务、建筑业等行业,从而惠及自动存包柜零售业。
在推广扩围过程中,妥善考虑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工成本问题,避免上海交通业试点时因未充分考虑到服务业人工成本问题,改征增值税后,企业实际税负在税制改革后反而增加的情况出现,使得税制改革可以实际减少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税负,促进就业。
应适时调整税收政策或予以税收优惠,促进自动存包柜零售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